生态环境部印发《关于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 持续强化依法治污的指导意见》

来源:生态环境部

11月11日,国家生态环境部印发《关于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 持续强化依法治污的指导意见》。

《依法治污意见》坚持全面、准确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、习近平法治思想,梳理总书记关于依法治污、加强生态环境法治的重要指示精神,提出具体细化的落实举措;坚持全面、准确落实党中央印发的法治文件中涉及生态环境法治工作和《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》的任务要求,提出具体细化的落实举措;坚持全面、准确衔接生态环境系统推动提气、降碳、强生态,增水、固土、防风险等中心工作,为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。

《依法治污意见》主体内容分为三大部分。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,包括指导思想、主要原则、总体目标,侧重于提升生态环境领域“尊法”意识。第二部分为主要措施,围绕依法治污的目标要求,系统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重点工作,侧重于构建生态环境领域“学法、守法”新格局,包括“十一个持续”。第三部分为重点领域和重要手段,针对生态环境部门主要业务工作,运用法治手段予以保障,侧重于提升生态环境领域“用法”水平,包括十一个“依法推进”。

《依法治污意见》指出依法推进碳减排工作,将应对气候变化要求纳入“三线一单”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,实施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,打通污染源与碳排放管理统筹融合路径,从源头实现减污降碳协同作用;生态环境部还将组织落实碳排放权登记、碳排放权交易、碳排放权结算等管理规则,依法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,积极推动构建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,完善碳减排量评估与绩效评价标准、低碳评价标准、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管理技术规范。开展碳监测评估试点。